〔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市售生鮮水產品,在大賣場、熱炒店與餐廳分別驗出五件水產品違法含有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吃多恐造成肝臟病變,要求業者下架停止販售。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生鮮水產品,總計抽驗一百廿一件水產品,當中有五家業者在魚類或貝類檢驗上查出禁用的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分別是內湖富宴餐廳(石斑魚)、北投皇池溫泉養生美食館(甲魚)、新東市場七一號口魚攤(午仔魚)、大安區品鑫熱炒店(午仔魚)與大潤發中崙店(午仔魚)。

抽驗結果中,富宴餐廳的石斑魚驗出孔雀綠含量二十八.四ppb、還原型孔雀綠含量更高達兩千三百一十ppb,超標比例最高;此外,不合格魚種中以午仔魚比例最高,且有三家業者同時都被驗出販售的午仔魚中有還原型孔雀綠,產品分別來自台北縣與屏東縣。業者都表示,違規漁產目前都已下架停售。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秀儀表示,此抽驗結果與魚種並無關聯。孔雀綠也稱為孔雀石綠,多當作染料使用,部分不肖養殖業者為了避免魚類受寄生蟲、細菌感染,或在避免漁產在運送途中因碰撞引起魚鱗脫落受感染,導致死亡等,會違法使用孔雀綠。

邱秀儀說,孔雀綠在魚體內,會代謝成還原型孔雀綠,長時間殘留魚體,人吃下肚後,恐會造成肝臟病變,引起貧血及甲狀腺異常等,甚至孕婦吃了,也會影響胎兒健康,依規定禁止使用。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使用違禁動物用藥,可處責任業者六至卅萬元不等罰鍰。衛生局也提醒,民眾購買水產時,要注意產品是否有藥水味,觀察產品顏色是否呈現過度赤綠顏色或太鮮豔;由於孔雀綠常積聚在脂肪及內臟,也建議避免食用魚類內臟和魚肚、魚頭、皮下等脂肪含量高的部位。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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